招聘岗位及数量
1.本次计划招聘勤务辅警190名,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岗位代码)及数量详见《2023年朝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2.报考人员如被聘用必须从事所报考岗位工作。
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5日至2005年8月24日(含)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文身,无残疾。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和严重心理障碍,无其他严重疾病,无吸毒史,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勤务辅警B08岗位要求裸眼视力4.8以上、无色盲;
5.报考人员应能够适应倒班、夜间执勤等工作;
6.具备拟任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公告相关取得学历证明时间、户籍迁入日期的截止时间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
(二)优先招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专门矫治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在职辅警;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薪资待遇
聘用期间薪酬按照《朝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规定》标准执行。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朝阳市公安局于2023年8月24日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aoyang.gov.cn/)、朝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gaj.chaoyang.gov.cn/)和朝阳市公安局微信平台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9日至9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报名地点:朝阳市公安局人民警察教育训练基地(朝阳市龙城区竹林路五段45号,朝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院内)。
2.报名者请自行下载《2023年朝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好后打印并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打印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好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
(3)银行部门出具的近12个月《个人信用报告》1份。
(4)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还需要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辽价函[2014]4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报名费每人100元。
4.考生于9月16日上午9:00-11:00携带有效证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5.其他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相关证件原件返还报考者,复印件留存备查。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具有相应条件,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未填写联系方式、填写不准确及提供联系方式无人应答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2)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朝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考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证明材料等均应真实、准确,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及证明材料等不真实、不准确且不符合报名岗位条件或发现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招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准考证》在后续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等环节将作为考试凭证使用,因未携带导致无法参加后续考试环节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当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1.5)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报考者。报考已取消岗位的报考者,有1次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岗位的机会,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笔试
1.笔试内容和题型: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安工作基础知识。笔试一套试卷,均为客观题型,满分100分。
2.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钢笔或碳素笔、2B铅笔及橡皮。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通过朝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查询。
体能测评
笔试成绩评定后,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最后一名体能测评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均参加体能测评。
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具体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细则》执行。
1.测评项目和标准:
项 目 | 标 准 | ||
男子组 | 女子组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4′1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30厘米 |
2.测评方法:
(1)10米×4往返跑
测评方法为: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s1 | s2 | |
30厘米 | ||
← 10米→ | ←→ |
(2)纵跳摸高
测评方法为: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体能测评时请穿着运动服、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试。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面试
1.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成绩和权重成绩通过朝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查询。